海南:鼓励存量房屋建筑用于康养产业
发布日期:2025-04-14 01:04    点击次数:92

  中新经纬3月4日电 海南省政府网站4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推动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存量房屋建筑用于康养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康养企业投放贷款。

  发展目标方面,《方案》称,在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功能,创新产业政策,培育一批康养示范项目,打响海南“健康岛”品牌,引领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到,明确康养产业范畴,健全分类和标准体系。围绕基地、产品、服务等康养产业内容,分类开发医疗康养、森林康养、气候康养、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康养旅游、旅居养老等标准。每年制定2-3个相关标准、3-5类专项康养服务包,引领服务规范和质量提升。

  《方案》提到,加强业态融合,丰富康养服务供给。与“旅”融合丰富旅游康养服务。依托博鳌乐城先行区和各地健康产业园区,打造独具特色的医疗康养旅游产品。依托三亚国际中医疗养院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开发中医药康养旅游路线。依托共享农庄、气候、森林等优势资源,丰富康养产品和服务。与“林”融合打造特色森林康养服务。以中部森林康养产业集群为核心,打造森林浴、五感疗法、森林运动疗法、芳香疗法等自然疗法项目。建设森林康养步道、森林风景道体系。围绕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丰富森林康养产品和服务,推出一批高水准森林康养基地。

  《方案》提到,供需双向发力,加强品牌培育和推广。突出“健康”元素,打造“到海南畅呼吸”“到海南睡好觉”“森养海南”等系列特色康养品牌。分别培育10个以上医疗康养品牌项目、旅居养老品牌项目、品牌化康养服务包和特色康养旅游线路。重点面向北欧、东欧、东南亚、中亚国家和港澳地区,开拓国际市场,吸引国际客源。充分利用博鳌乐城先行区政策,吸引国际高水平康养企业。

  《方案》提到,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康养配套功能。加强康养服务人才技能培训和认证,推动职业院校高标准培养康养服务人才。将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健康照护师、森林康养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并列为急需紧缺工种。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康养服务,大力发展医务社工与志愿服务。将康养企业纳入现有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支持领域,支持企业引进培养康养项目运营管理人才。

  支持措施方面,《方案》提到,支持市县结合实际将康养产业纳入地方相关规划或编制康养产业专项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康养用地布局和用地用林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保障。支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方式供应土地,降低康养企业先期投资成本。鼓励存量房屋建筑用于康养产业。允许盘活利用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康养服务。鼓励有意向的企业将存量商品住宅作功能性改造,满足消防安全、运营等条件后,提供康养服务。

  《方案》提到,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通过新设或利用自贸港基金存量子基金,对符合康养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进行重点投资。鼓励市县在投资审批和资金安排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养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康养企业投放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债券融资业务宣传,积极挖掘符合条件的发债企业客户,为符合条件的康养企业出具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对人身保险机构在海南投资康养类不动产项目,依照一事一策原则,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发放配套项目贷款。(中新经纬APP)